2020年12月25~27日,江西省水利厅在南昌市组织召开了江西省水利工程系列定额审查会,水规总院、湖南院、安徽院、广东院的专家以及省发改委、建设厅、水利厅等单位的领导出席了审查会,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项目组共收到书面意见、建议62条。会后,项目组在完善、修改编规时,对62条书面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采纳19条,部分采纳14条,未采纳29条。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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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家意见 |
采纳 |
部分采纳 |
不采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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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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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定稿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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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总则中和概预算定额总说明中增加修编主要依据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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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定稿1.0.10 本规定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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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定稿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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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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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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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文件时可根据……。”建议删除,前面已经明确是一个参考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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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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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对应P92(应明示如何采用的规定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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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征地、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已成独立的专业,有相应的概估算编制规定。此处只宜明确分别执行相应规定,不宜具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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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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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修改为:水利水电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枢纽工程和其他水利工程两大类,两大类按照功能、规模进一步划分,见图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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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的项目组成及划分区分枢纽工程、其他水利工程。枢纽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包括的工程类别见 2.01 条~2.0.3 条。此条可有可无,建议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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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1-2014 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一节不能只有一个条款。 保留此条,上下条款逻辑更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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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房屋建筑工程中,围墙工程是否包括?(根据各工程实际情况,围墙投资较多,室外工程一般包含不了,建议可以单独列出,或者提高房屋工程造价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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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水利编规中,均没有明确围墙包括在哪个项目中,有的认为包括在房屋建筑工程的室外工程中,有的认为包括在其他建筑工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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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2.1,(水文测报工程)增加缆道,因为很多水文站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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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3.2.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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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工程管理标准化设施(目前临时工程中也有此内容)、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列入其他建筑工程计算费率中,其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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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管理标准化设施是管理单位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的工程管理标准化设施是施工单位建设期的临时工程。 (2)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按设计清单计算,大多已包括在各建筑工程中。没有设计清单时,按规定费率包括在其他建筑工程中,编规没有规定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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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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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13,安全监测不包括环境监测,,,,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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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是外部电网供电。生产运行应急供电的柴油发电机列入厂用电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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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1,建议改为:渠道工程包括治涝、灌溉、供水等工程的明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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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治涝工程单独作为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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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定稿3.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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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水文测报系统在水库泥沙监测后增加水温监测,因为很多测站都这样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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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温监测包括在水情自动测报中。 定稿已重新定义水文自动测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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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施工临时工程项目组成,明确包含施工降排水工程、施工期通航工程、施工期安全防护工程;其他施工临时工程中包含施工期安全监测、施工管理信息系统等(在第5章计算标准中的体现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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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降排水工程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也可根据有关实际资料,采用扩大单位造价指标编制。(5.7.3) (2)施工期通航工程按设计要求和水运行业规定进行编制。无设计资料时,可按一至五部分建安工程费的0.2%~0.5%计算,断(碍)航期长、通航安全保障要求高的工程可取上限,其他工程取中下限。如有专项设计报告,可采用相应投资。(5.7.4) (3)施工期安全防护工程已做修改,不作为一级项目,并入新增的一级项目“施工现场标准化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设施”中。计算标准:施工现场标准化工程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无实际资料时,可按一至五部分建安工程费的0.3%~0.5%计算。施工现场条件复杂、安全设施要求高的工程取上限,其他工程取中下限。(5.7.8) (4)施工期安全监测、施工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在其他施工临时工程中,未单独制定标准。编规明确:如费用高、工程量大,可根据实际需要列为一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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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3.8.2中见表3.8.2。改为:项目划分见表3.8.2。 3.8.3中见表3.8.3。改为:项目划分见表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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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定稿3.8.2、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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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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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8.1-1,交通工程增加交通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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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8.1-1,水文测报工程项目修改为水文(水位)站、气象(雨量)站、中心站、分中心站(中继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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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规范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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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8.1-2,砌石增加堆石棱体,混凝土增加一般止水、防水层,止水考虑常规的铜片止水,锚固工程增加各种桩基础、钢支撑、超前锚杆与注浆、锚筋桩、插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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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砌石”中增加堆石。 (2)一般止水、防水层包括在细部结构中,此处不应列示。 (3)“止水”中增加铜片止水。 (4)该表是常见项目示例,不可能列出所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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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8.4,管道防腐不宜单列,加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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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的管道防腐不包括在管道价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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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材料价差应该明确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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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是费用构成,是叙述原理、理论,不涉及方法、标准。材料价差属于计算方法。在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的构成中,并没有材料价差。材料价差列入5.2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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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经常性抽排水单列。费用大,从其他直接费中分离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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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排水费用包括在其他临时工程中,不在其他直接费中。没有哪个编规将经常性排水费用单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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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砼预制、木工、钢筋加工厂单列。费用大,从其他直接费中分离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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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出来,概估算阶段无法计算。招投标阶段可以另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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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施工道路维护费单列。费用大,从其他直接费中分离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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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出来,概估算阶段无法计算。招投标阶段可以另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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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其他直接费的“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和工地“标准化建设”都在加强,这部分费用子目和内容都有,费用标准如何考虑的?关于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在招标时,招标文件一般都是单独列项,我们是如何处理的?(学习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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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安全生产措施费从其他直接费中移出,列入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工程。“文明施工”移入“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工程”中。 计取标准:不再区分工程类别,按一至五部分建安工程费的2%计算。 在财企[2006]478号、财企[2012]16号文中称为“安全生产费用”,没有涉及“文明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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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其他直接费的其他项目中,部429号文含“工程验收检测费”,这次编规没有提到,和独立费用的其他税费中的“工程质量检测费”的区别和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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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429号文的其他直接费包含“工程验收检测费”(工程质量检测费。)。个人认为不妥,其他直接费是施工单位发生的费用,其他方发生的费用不应计入施工单位的建安工程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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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单列,费用大,从企业管理费中分离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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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出来,概估算阶段无法计算。招投标阶段可以另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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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建议改为:按赣水建[2019]号文确定人工预算单价。具体按表5.1.2 标准计算,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变化和劳动力市场价格水平适时进行调整、另行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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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不规定标准,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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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人工预算单价基本与水利部新标准相当,这个标准的测算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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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根据江西省政府发布的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江西省建筑市政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2021年第2季度江西省市场工种人工成本信息等资料重新进行测算。折合工日单价为100元/工日。选择了9个工程进行测算,投资变化-3.8%~3.9%,平均-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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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提高人工预算单价。单价太低,严重脱离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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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高,但人工预算单价不能等同于市场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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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3-2,商品混凝土的运费有些低,通常20Km以内在公布的原价中,超运是1.0~2元/km.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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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稿的运费标准单位应是t,已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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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3-6,商品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合料可以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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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至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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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2-1,提高安全文明施工费率,由2%增至3%以上。政府标准高,要求严,检查多,大气污染停工频率增加,导致费用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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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价中移出,列入临时工程,费率标准不应违反国家规定。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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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2-2,间接费费率与原标准相比有较大的调整,但此次间接费包含了原标准直接费中的现场经费和原标准人工费中的工资附加费。应进一步复核调整幅度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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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复核、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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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2-2,提高间接费率。管理费、差旅费、办公费、融资利息大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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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2-2,所有费率除税金外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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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3,是否可以增加“对于老旧房屋的修缮、加固可根据需要修缮的建筑面积和综合单价确定”。前面提到室外工程包含的内容(含围墙大门等指标15%~20%就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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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纳建议。5.3.4-3改为:除险加固工程的房屋修缮、改造面积由设计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需要确定,单位造价指标根据当地的同类工程造价指标水平确定。 (2)室外工程不包括围墙、大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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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3,如设计不能提出工程量时,可按主体建筑工 程投资的 1%~2%计算,投资小或建筑物较多时取大值,反之取小值。 5.3.6-4,编制投资估算时,其他建筑工程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和规模,按主体建筑工程 投资的 3%~5%计算。上述的 1%~2%/ 3%~5%是如何测定(确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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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主要设备运杂费费率原标准为1~3左右,现标准为4~6,调整幅度偏大应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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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编规没有规定1%~3%,而是提供了两种方法:一是计算;二是按设备原价的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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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 |
定稿5.7.4 施工期通航工程按设计要求和水运行业规定进行编制。无设计资料时,可按一至五部分建安工程费的0.2%~0.5%计算,断(碍)航期长、通航安全保障要求高的工程可取上限,其他工程取中下限。如有专项设计报告,可采用相应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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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枢纽工程的费率测算是根据原公式,取定参数上下限,按工期进行计算:0~3年为3.5%~2.5%,3~5年为2.5%~2.0%,5~8年为2.0%~1.5%;其他水利工程0~3年为2.0%~1.5%,3~5年为1.5%~1.0%。并且规定工期不同时,可采用插入法计算。避免因为选择的随意性造成投资相差较大的情形。 (2)考虑到施工期安全监测、施工管理信息系统投资增长较大以及市场反馈意见,此次修编将费率提高:枢纽工程3%~4%,其他水利工程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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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小型工程(特别是小型工程)的混凝土浇筑模板、施工脚手排架费用其有关定额(指原2002年水利部定额)中含量很不足,不知道这次定额修编是如何考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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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总说明中明确了施工脚手架包括在定额中,这是水利工程定额一直沿用的规定。如果从定额中移出单独计算脚手架,涉及到对定额消耗量及编规费率的修改,测算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而且不同的工程项目,脚手架费用相差很大,不宜规定费率或者按实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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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5.8.2建设管理费、经济技术咨询费的取率依据标准和测算成果请给与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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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管理费改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考虑到建设管理的市场情况,建设管理费的费率略有下降。 (2)经济技术咨询费改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建安费0.1亿元~50亿元的经济技术咨询费折算建安费比例1.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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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改为一至六部分投资合计。5.10.3同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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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估)算编规不涉及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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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组成图中,工程部分应由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组成。 概(估)算应由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其他专项工程、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总投资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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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定稿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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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其他专项工程设计概(估)算组成执行相关规定”,应明确采用什么规定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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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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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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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概( 估) 算报告内容及6.3 概( 估) 算表格编写要求,规定的较为详细,给工程造价人员提供了方便和依据,个人认为非常合适。但可注明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删减和增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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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概(估)算正件、附件具体内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6.2.3条、6.2.4条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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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节,建议:投资对比分析(报告)附表放在工程概(估)算总表之前表达,与上阶段投资对比表(含征地移民、水保、环保、专项等)中,备注栏简要说明投资变化的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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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在附录A、B、C、D中应分别补充说明确定计算标准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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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的文件已经废止,相关部门未颁发新的标准。为利于概估算编制,作为附录,为参考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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