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公平、科学、合理的评标体系,我办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水利施工)招标综合定量评估暂行办法,经省水利厅同意,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在全省试行。
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暂行办法》的通知
赣水招字[2005]1号
各设区市水
工程招标办,全省
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的监督
管理,建立公平、科学、合理的评标体系,我办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西省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以下简称
水利施工)招标综合定量评估暂行办法,经省
水利厅同意,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在全省试行。
现对如何执行和使用好
水利施工评标暂行办法提出如下要求:
一、招标人的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第30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第12号令)、《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投标
管理规定》(
水利部第14号令)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本通知所印发的评标暂行办法适用于省内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总投资300万元以下的
工程可参照执行)。其他
工程及特殊
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可由招标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自行制定,报有管辖权的水
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后实施。
三、
水利施工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招标投标
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
管理。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标投标监督
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江西省实施〈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投标
管理规定〉办法》(赣水水建字[1997]026号)第七条规定的分级监督
管理原则实施对评标活动的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编制标低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
鼓励推行合理低价中标和无标底招标。
五、为规范全省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确保全省
水利工程施工评标工作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各设区市、县水
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不得再单独制定本地的《评标办法》。
各地在执行和使用本评标暂行办法时如发现问题,请及时转告我办。
联系人:刘作敏 电话:0791-8825660、8825651(传真)
特此通知。
附件:综合定量评估暂行办法
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综合定量评估暂行办法
为体现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本评标办法共规定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部分50分,
工程技术部分25分,商务部分25分),计分共三大部分15个计分子目组成,得分高者即为中标第一排序人,依次类推。
本办法的分部分值及计算方法如下:
一、投标报价(50分)
1、招标人不设置标底时(采用公开控制价)
报价得分为投标人的总报价得分(50分),不另计算单价报价得分。但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必须全部进行报价,否则认为漏项报价已含在其他项目中。项目投标人投标主要单价均应在相应主要控制单价的0.90~0.98倍值范围内,否则在投标人报价得分中每一项扣0.5分。
(1)评标总价的确定
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控制价为A,有效投标报价范围为0.9A至0.98A。超出该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报价,该投标人投标报价计零分。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B,评标总价C=(A+B)÷2×K。
B值按开标现场公布的所有投标人投标唱标价计算,开标会现场确定的废标或无效标不进入B值计算。
K为合理低价期望值,K为0.950、0955、0.960、0.965、0.970、0.975、0.980七个数之一,在开标现场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2)投标报价分值的计算
1复核报价与评标总价之比等于1时,该报价得满分50分
2复核报价与评标总价之比大于1时,每高1%扣5分,直到扣完报价得分为止;
3复核报价与评标总价之比小于1时,每低1%扣2分,直到扣完报价得分为止。
报价计算采用内插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招标人设置标底时:
报价得分为投标人的总报价得分(35分),主要
工程量单价的报价得分(15分)。
(1)评标标底及评标单价确定
招标人编制的参考标底为A,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去掉高于参考标底5%和低于8%的报价,取其平均值为B,评标标底为C=(A+B)÷2×K(K值确定同上)。
投标单位报价高于参考标底5%和低于8%的按报价分为零分计算。
评标单价按评标标底的确定方法确定。
(2)总报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与评标标底比较)
1低于评标标底误差
小于等于1% (32—35分)
小于等于2%,大于1% (29—32分)
小于等于3%,大于2% (26—29分)
小于等于4%,大于3% (23—26分)
小于等于5%,大于4% (20—23分)
小于等于6%,大于5% (16—20分)
小于等于7%,大于6% (12—16分)
小于等于8%,大于7% ( 8—12分)
小于等于9%,大于8% ( 4— 8分)
小于等于10%,大于9% ( 1— 4分)
大于10% ( 0 分)
2高于评标标底误差
小于等于1% (22—27分)
小于等于2%,大于1% (17—22分)
小于等于3%,大于2% (12—17分)
小于等于4%,大于3% ( 7—12分)
小于等于5%,大于4% ( 1— 7分)
大于5% ( 0 分 )
(3)主要
工程单价报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主要投标单价与评标单价的误差绝对值的加权平均数与评标单价的加权平均数之比:
小于等于2%,且90%以上单价分析合理(13—15分)
小于等于5%,大于2% (10—13分)
小于等于8%,大于5% (6—10分)
小于等于12%,大于8% (1— 6分)
小于等于15%,大于12% (0— 1分)
大于15% ( 0 分 )
二、
工程技术部分(25分)
按以下要求编写并无技术性或重大错误的最低分不能低于19分。
1、
施工总布置(4分)
要求有
施工总布置图,标段分区合理、无(或少)干扰。水、电、通讯及临时设施安排合理(项目经理部、生活用房、机械停放及维修场地、原材料堆放场地、
施工便道等)。
2、施
工程序、
施工方法(7分)
要求施
工程序清楚正确不漏项,
施工流程合理、科学,
施工方法得当、切合实际,对关键
施工技术、
施工工艺及
工程项目实施重点、难点有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案。
3、拟投入
施工机械设备、工期及保证措施(4分)
要求有
施工机械设备及检测设备汇总表,说明各主要
施工机械设备的
施工强度和数量,以及备用设备的数量。要求有
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并详细说明各子项目进度安排情况,工期保证有具体措施(冬雨季、节假日
施工等)
4、质量控制与
管理措施(3分)
要求项目
管理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
施工现场有专职的质检员和具体的质量
管理措施。
5、安全保证及
管理措施(3分)
要求项目
管理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
施工现场有专职的安全员和具体的安全
管理措施。
6、
施工组织机构(2分)
要求有健全的
施工项目经理部,较详细说明项目经理部各人员的具体分工情况及各工作岗位的职能与责任。
7、环境保护措施及文明
施工(主要考虑公共环境和现场环境)(2分)
要求有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文明
施工手段(如
施工污染的处理、机械设备的降噪,自然环境如农田、树木、河流的保护等)。
三、商务部分(25分)
1、企业资质(3分)
满足招标
工程资质要求,年检合格的一级
施工企业得3分;二级
施工企业得2.5分;三级
施工企业得2分;年检基本合格的企业按计分标准一半计分。
2、质量保证体系认证(2分)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指在有效期内的质量
管理体系符合ISO9000系列/GB/T19000系列的质量认证证书。
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得2分,否则不得分。
3、银行资信等级(3分)
必须由地(市)级及其以上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等级证书,3A级的3分,2A级的2分,1A级的1分。
4、类似
工程经验(8分)
参与
工程投标的
施工企业在近三年(不含开标本年度)内有两个与招标
工程(主体
工程)相类似的
工程经验(同时有合同和验收材料),每个
工程得2分,最多得4分;该类似
工程为本省境内的
工程每个加1分,最多加2分;类似
工程获得部、省、厅优良
工程奖的每个加0.5分,最多加1分;该获奖类似
工程为本省境内的
工程每个加0.5分,最多加1分。
本条所指类似
工程是指该企业所承担过的过程与招标
工程的主体
工程在
施工工艺和
施工方法上相同的
工程项目。
5、拟投入的主要
管理和技术人员(6分)
水利水电专业一级项目经理(或
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3分,
水利水电专业二级项目经理(或
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2分,
水利水电专业三级项目经理1分;项目经理执有B类安全证书0.5分;有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员)0.5分,执省级及其以上
水利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证1分;技术负责人为高级
工程师1分,
工程师0.5分。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缺一项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
管理和技术人员该项得分为零分。
6、安全生产许可证(2分)
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分。
7、投标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及质量(1分)
投标文件资料不完整扣0.5分、质量差的扣0.5分。